- 下签信
这位客户在2014年的时候通过盛晶律师行办理了457签证,在持签2年之后,满足了递交186签证的相关要求,随即我们为她递交了186(TRT类别)的提名和签证申请。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竟然186提名被拒了。
收到提名被拒的第一时间,我们的律师团队就详细阅读了被拒原因并且重新审核了所有递交的材料之后,就此进行了讨论,最终一致认为是被签证审理官误判了,从而导致了这样的结果。毕竟从移民法的任何细节来说,我们为客户递交的资料都没有问题。
于是,我们就这一情况与客户进行了沟通,对于上诉AAT的建议,客户表示认同。于是在2019年3月的时候,我们为客户递交了AAT的上诉申请。
AAT在审理时是接受新的申请资料和新的观点的,因为疫情的原因,雇主其实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和冲击,虽然有所困难但我们还是在AAT听证会邀请之前,反复的斟酌并严谨的完成了详细的案件陈述文件。详细解释提名被拒的决定不合理,且客户完全符合移民法对相应签证的要求,并给出专业论点和支持的移民法条款。
2022年4月的时候,我们为客户顺利通过AAT上诉扳回案件,就此也能证明当时的雇主的提名申请确因签证官对移民法的一个错误解读而遭拒。
直到近期,客户终于喜获186签证!圆了8年以来的移民梦。再次恭喜!
顺利获得了永居签证之后,客户在第一时间选择了盛晶律师行办理之后的父母移民签证以及配偶签证(办理雇主担保签证时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带配偶为副申请)。感谢客户对我们的信任!
所以,在澳洲移民案件办理上,除了要选择有足够能力并足够专业的律师行或代理人之外,一定也要确保他们是像盛晶律师行这样真正为客户着想的,是能站在客户的角度去考虑和处理问题的!
如果您想进一步咨询澳洲签证的相关要求,或者需要依照个人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欢迎与盛晶律师行移民部进行沟通和咨询。